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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公告】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核定花博公園流行館 「臺北市花博公園展館場地收費標準」,並自115年8月21日起實施

一、為有效提升花博公園流行館一樓展演空間之場地使用效益及活動配置彈性,經展館空間優化後,可供使用之展演空間較原規劃明顯增加。業經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北市產業農字第11530063781號函同意,流行館一樓展演空間租金調整為每日51,500元。調整後之「臺北市花博公園展館場地收費標準」自115年8月21日起實施,修正後費率如下表,詳細收費標準如附件。

二、租金一覽表

場館名稱面積
(平方公尺)
租金
(新臺幣/元)
備註
爭艷館爭艷館(活動日)6,030236,000有空調
爭艷館(進出日)6,030160,000無空調
爭艷廣場2,00067,000僅提供爭艷館廠商策展運用
圓山廣場長廊廣場2,27046,000
長廊廣場 A 區1,13523,000詳(五)
長廊廣場 B 區1,13523,000詳(五)
入口廣場1,00017,000
環形廣場1,00015,000
花海廣場1,00013,000
流行館一樓展演空間2,10051,500
二、三樓展演空間1,43116,000需同時租用一樓

三、逾時場地租金一覽表

場館名稱費用(每小時/新臺幣/元)
爭艷館(活動日)19,800
爭艷館(進出日)13,400
爭艷廣場5,600
長廊廣場4,000
長廊廣場 A 區2,000
長廊廣場 B 區2,000
入口廣場1,500
環形廣場1,400
花海廣場1,200
流行館一樓展演空間4,300
流行館二、三樓展演空間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