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廠商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5.投標廠商如為公司組織,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如為法人或團體,應檢附: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
7.招標文件如訂定應檢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請依規定檢附之。 (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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