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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有場地回饋
公益回饋場地 回饋時段 12月份可申請日期
中油國光廳
每年70天
每月第三個星期二至日
每日3時段
13、14、15、16、17、18
台北101信義大廳 每週二及四下午時段、
每週六至日上午及下午時段
1、3、4、6、8、10、11、13、15、17、18、20、22、24、25、27、29、31
太平洋崇光百貨復興館 每年30天次
5月、11月連續天數
本月份無回饋時段
交通部國際會議廳 每年70天(140時段)
平日上午、下午2時段
請電洽交通部國際會議廳(02)23214946分機602
財團法人邱清文文化
藝術基金會文康中心
每年60天
每月第三個星期一至日
每日3時段
12、13、14、15、16、17、18
晶華酒店 每年1,000萬元
可累積使用。
請電洽晶華酒店(02)2521-5000分機3379、分機3147、分機3119
備註:
1、申請以上場地(除晶華酒店外),請臺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至線上申請登錄使用,點選使用場地後,若該行事曆內日期無法點擊,表示該時段已被申請或無開放。
2、使用晶華酒店者,請依照
臺北市政府一級機關申請使用晶華酒店回饋資源審査原則提出申請。
3、對上述申請時段及申請程序如有疑義,可電洽會展基金會:
     (1)
以上場地(除晶華酒店外):02-2182-8886轉7389謝小姐
     (2)晶華酒店:02-2182-8886轉7872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