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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北市府推廣無現金政策,活動辦理需提供多元支付之交易方式。

配合北市府推廣無現金政策,任何活動辦理有開放交易者,除現金交易外亦均須採用無現金交易措施,內容如下:
一、無現金交易包含:

  1. 電子票證:例如悠遊卡、一卡通、icash、Happycash 等。
  2. 電子支付(含第三方支付或信用卡)
    1. ​​電子支付:例如悠遊付、街口支付、歐付寶、台灣 Pay 等。
    2. 第三方支付或信用卡:例如 Line Pay 、 Yahoo奇摩輕鬆付、支付連、樂點卡等。.
二、電子支付如涉及2家以上採用掃碼支付時,應導入北市府TPQR整合型QR Code 服務,並將 TPQR 擺放交易現場明顯處揭露,以避免商家需同時張貼或擺設多張不同業者交易QR Code之情形。
三、活動承辦廠商(以下簡稱廠商)應協助各商家導入無現金交易(每一攤位均需有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各 1 種)之服務,包含與支付業者簽約、教育訓練、設置無現金交易所需設備、軟體、文宣、系統測試、客服及諮詢等。
四、廠商應輔導商家於活動開始 1 週前與支付業者完成簽約。
五、本案活動無現金交易手續費率以每筆交易金額之 2%為上限。但系統或設備安裝費用由各家自行訂定。
六、廠商與商家如於活動過程中,因導入無現金交易造成爭議(包括但不限於財物、個人資料保護),應由廠商自行解決。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北市府或本基金會受有損害,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七、廠商應於活動辦理前依本基金會規定期限填妥「北市府主辦、補助或提供場域之活動導入無現金交易檢核表」(如附件),並交由本基金會覆核。
八、如商家採設置共同服務台提供無現金交易,則限定共同服務台距各個攤位距離必須在10公尺範圍內,不得刻意製造市民使用無現金之消費障礙。
九、相關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本基金會得依北市府政策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