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業於 114 年 7 月 22 日正式施行,本會為揭弊案件之適用受理機關。
法案全文可參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法規內容
本會依《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規定,奉鈞長指派下列同仁為內部受理單位代表人:
揭弊受理聯絡人:行銷業務發展中心 主任 沈裕斌